经中共延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县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已批复,现公告如下:
一、资金下达情况
我县安排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43.4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36.77万元(豫财农综〔2025〕20号),省级资金6.64万元(豫财农综〔2025〕20号),县级资金500万元。
二、项目对接情况
中央、省级、县级共1443.41万元,对接7个项目,分别为:
就业类项目3个,资金548万元;
产业发展类项目1个,140万元;
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1个,资金229.2万元;
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1个,资金500万元;
项目管理费,资金26.21万元。
监督电话:0373-7622178,12317
电子邮箱:yjxfpb10@126.com
附件:2026年延津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统计表
延津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9
2026年延津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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