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7876006
通讯地址:延津县西安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河南瑞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1万吨复混肥项目 | 延津县胙城乡S225与焦韦线交叉口东南方向640米66号 | 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生产设备:投料仓、皮带机、提升机、破碎机、混料机、刮板机、挤压机、筛分机、整形机、包装系统等。 | 废气:复混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氨经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喷淋塔废水回用于混合工序,不外排。 固废:不合格品、收集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用于投料工序;废滤袋、废包装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