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政府365体育平台:印发延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延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3月2日
延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延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全面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印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发改农经〔2013〕2673号)和《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发改农经〔2014〕843号)以及《新乡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新农饮办〔2017〕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延津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延津县所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包括跨乡(镇)、街道或跨行政村的规模化水厂、联村集中供水工程和单村集中供水工程等。